生命不论尊卑种族贫穷富贵,皆有步入轮回的权利,尘世种种在死后都应当终结。余翼十世为人,守夜十世,只为寻找挚爱,为她化身冥界主宰,为她护这轮回法则。天神?魔主?吞魂盗灵者,杀无赦!
她,杀伐果断,为魔界征战几千年,只为一朝与那人一决高下!他,天界横行霸道的小殿下,一次机缘巧合下遇见了她。“姐姐,等等我呀”“姐姐,你可以喜欢我吗?”“姐姐,你没有心……”
北宋的北宋是庙堂朝廷繁华富庶的北宋,是忧患安乐置之一旁的北宋;北宋的汴京是花光满路的汴京,是柳垂笙箫的汴京,是推杯换盏吆五喝六的汴京。而汴京的人儿,是纤手香凝的人儿,是歌舞百戏的人儿,是从九流之辈翻身有了名字的人儿。 崇宁、大观年以来的汴京,更为尤甚。庙堂之上一派平和,市井之中,瓦肆繁多,商铺林立,长街短巷人声鼎沸。起起落落的吆喝声中,夹杂着唱曲说书之调,而这些聚集在艳馆歌楼里的人,演绎了汴京的一部风流韵事。不仅有出水芙蓉般的歌姬李师师,有木偶艺人任小三,傀儡艺师张金线、温奴哥,讲史大家杨中立,小说评家王颜喜,还有影戏表演和队舞表演之人。不凡的艺伎辅以纷繁的技艺,艺伎自然成了北宋极盛一时传奇的一角。
它是一只不知道什么品种的流浪狗,出生在一个纸盒子里面,也不知道父母是谁,每天过着饥不择食的日子。唯一值得高兴的,估计就是那个喂他狗粮的男孩。然而,吃了狗粮后的它,狗生发生了改变。
“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我能走了么?我要去学习了。”众所周知,住在镇子的一个小青年,莫邪。是一个无知无趣的败类。23岁的他戴着一副薄薄的眼镜片,鹅蛋脸,卷头发。黑色短裤和T桖上的花纹似乎百年不换。左邻右舍,街坊邻居,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孩子无用。
四年。在这漫长的四年里,许明修再也没亲耳听过她的声音,更从未见过她。因为爱上了其他男人而离开自己的女人。满脸泪水说着再也坚持不下去了的女人。他们再次重逢的时候,她身边却多了一个四岁的孩子,那孩子眉眼像极了他。许明修在心里暗暗发誓:这一次,我绝不会放你走
一觉醒来穿书到末世的连衣一心认为自己是女主,居然发现另外一个路人甲比自己耀眼,此人乃是空降路人甲。既然不能超越这个路人甲,那就把他收入麾下好了。没想到处着处着,这路人甲有了别的心思。“你说末世也能给我一场盛大的婚礼?”“等等,谁要嫁给你了。”“你不许多想。”
有一个主播的女友会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呢?其实不然,当你真找到一个主播女友做妻子,你的生活虽然算不上满地鸡毛但也够喝一壶的,不信你就来看看我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农忙的时候,村长找到了小农民天华,去帮忙料理一下家中的事情。 这个事情以后,就开始了他在乡间的行医,捉鬼,抠坟,盗墓,去大城市做法事等。 有时,他也会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捉不了的鬼………。可是,这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什么纸人,鬼胎,黑白无常,撒豆成兵,纸符,篆符,桃木剑,鬼头大刀,徒手取婴,阴阳两界…………,血腥……… 本书场面恐怖,充满灵异,恐怖,而且场面血腥。 保护好你的小心脏,胆小勿入。
生命不论尊卑种族贫穷富贵,皆有步入轮回的权利,尘世种种在死后都应当终结。余翼十世为人,守夜十世,只为寻找挚爱,为她化身冥界主宰,为她护这轮回法则。天神?魔主?吞魂盗灵者,杀无赦!
浩瀚九州,群雄逐鹿,万族争霸,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直到有一天,宋玉掏出了他的宝贝!光芒万丈,风云四起。众强惊呼:“好…………”天骄:“(≖╻≖;) ”宋玉:“ꉂ(ˊᗜˋ*)”
【高冷矜傲陆大佬x人间萌物林妹妹】一班新来的小姑娘,软萌可爱,娇柔可人,比鲜嫩多汁的水蜜桃还要讨人稀罕,所有人都恨不得捧在手心里,护在心尖上。可小可爱却一心栽在了陆大佬身上。陆大佬是高岭之花,冷酷无双,铁石心肠,竟还狠心伤害了小姑娘。众人愤愤,第一次觉得,大佬……他多少有些不知好歹了……就在要引起公愤时,有人看到大佬竟给小姑娘写了情书?!原来大佬和小仙女早就认识,还是穿着开裆裤时的旧相识?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小仙女表示:陆辞他很好的,从小就是个爱哭包,大家都不要欺负他呀。众人看着门口站着一脸高冷矜傲的爱……爱哭包大佬,不约而同打了个冷颤。原来小丑竟是她们自己?!
山海,可不是你个传说,主角这一路并没有看到刺激画面,可我们见到的,却是血淋淋的世界
我和你之间简简单单的故事,从相识相知到步入婚姻。相识,相知,相守。
这里是灵气的世界,这里是以武为尊的世界。万物皆有灵,灵至巅峰,逆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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