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成为了唐三的哥哥,却在系统的逼迫下成为了唐三的敌人。
六年前,她在手术室里躺了三天三夜,期间还差点被人拔了氧气罐。六年后,她的联姻对象,万千少女都想嫁的国名老公,还要和她签卖身契?“未婚夫,谈场生意如何?”女人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合同,笑得狡黠。男人微微蹲下身子,在她耳边轻笑:“亲爱的,你的仇我可以帮你报,但是……”“……”要她干那事?原本只想利用结婚,和他各取所需,却万万没想到,她反而成了猎物!后来,某夜……她抱着枕头,伸手挑起他的下巴,“老公,人家饿了。”男人亲吻着她,笑的邪肆,又拿出一份合约!“乖,签了我就去做饭。”看着一条又一条的霸王条约,以“柔弱”示人的沈清扬咬牙切齿,我忍!但男人一脸得意,忍无可忍,她凌空一脚……
薛云穿越到了灾变世界,这里妖兽横行,人们通过从梦境空间中获取力量,以此来对抗。而梦境空间,却又是一个修仙世界。
废物林凡,被杀身亡,父亲被逼吃犬吠之食。幸得神秘玉佩,踏生死间,归来。这一生,我,林凡,一剑,诛杀天下宵小之辈,斩尽世间不平之事,屠戮诸天万敌,覆灭岁月长河。
沈北被阎王扔至王者大陆,附体李信。开局附带神魔体,修炼速度超出常人十倍。百炼之志,当我问鼎,一念通天,神魔无惧!魔种肆意横行,旧神重生,危及人间。引领人间光明,我就是太阳。……南荒海岸,一书生一残卷守剑一生。第一剑,借予嬴政,治国。第二剑,借予李白,证道。你要这第三剑有何用?李信沉吟:“重塑此界!”
册封大典前,她失去了生命…重活一世为躲避婚事她说心仪王爷,结果被她爹求到了皇上那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但是他不说她也不认。重见仇人,她不愿瞒他,他心疼她的过去。为了她,他愿手执长剑,身披战甲踏平他国。看着曾经害死他的男人他只说了一句“为她!你必须死。”
自从道生天地以后,众生就成为了道奴,可是有一些人他们却觉醒了,懂得反抗天地了。由于他们的带动,于是这天地就衍生出了道修这一类特殊的人群。风逆他的出身可以说是一个谜,他受大道压制成为了现今当下最大的道奴,他不甘为道奴,于是奋起力量反抗,由此拉开了序幕,开启了他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逆袭人生……
《关于我转生成为史莱姆这件事》的同人小说,关于一只在鸠拉大森林里另一只史莱姆的故事。在这魔法与剑,勇者与魔王是世界,这只史莱姆该如何生存,与鸠拉大森林的主人,萌王利姆鲁能碰出什么样的火花,两只史莱姆,玩转异世界。唔哈哈哈我的中二之魂已经熊熊燃烧了我的朋友利姆鲁喲……
古帝为重回肉身,与天道约定,帮助他培养一名大帝强者,却不曾想,在中途融合最强辅助升级系统,成为了别人的金手指。不管是至尊血脉,天地异火、神通功法,他一样都不缺。在踏立万族之巅,重回巅峰的路上,他和叶秋慢慢揭开了玄天大陆的秘密,也解开了系统的秘密,更是解开了这个世界的秘密……“嘶……你对力量一无所知!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绝命妖妃林沐卿终于死了,这个“恶贯满盈”的两朝第一妖妃,死在了大将军元徵手中。 林沐卿是世上最聪明的女人,她不出闺阁便能洞穿世事,看透人心。她也是世上最傻的女人,一步一步踏进了元徵的圈套,最终献上了自己的性命。 当一段尘封十八年的往事被揭开,灭门之仇,含冤之恨,跨越三代人的纠葛。阳光少年踏上复仇之路,清纯少女化身绝命妖妃,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元徵和林沐卿相识的第十年,他亲手将一杯毒酒端给林沐卿,冷眼看着这位恶名昭彰的妖妃留下无奈的泪水。 林沐卿将毒酒饮下,酒杯滑落在地上,娇弱的身躯倒在元徵脚边,元徵眼底闪过一丝泪光。 一切都结束了,生来注定的孽缘,十年纠葛的爱恨,都在此刻终结。唯有记忆仍在纠缠,带着孤独的灵魂回到了初见的那一日—肃杀寒冬中被阳光亲吻的午后。
深山里来的小妖怪不知世事,她只记得大妖怪给她讲的故事里妖怪大多都嫁给了书生。所以当她碰到的第一个人恰巧是她以为的书生,这个故事就开始了。
瓦特?沈总有...有老婆了?惊!帝都第一强的男人有老婆了!“555~沈总有老婆了”富贵名媛的白月光破碎了。“老婆,理理我嘛好不好~”“不好!”重生之后的柳星星被沈天宠到哭!
他踏着虚空而上,手中的青剑指向苍天。“母亲,我终于可以再见到你了”说完男子竟流下了两行热泪。
被家族陷害没坠落山崖,获得剑师传承,成为一代剑魔,伤我,辱我,觊觎我的统统一剑灭杀!此生此世为我魔尊。
高军峰从小学开始暗恋李冉乐,到初中的试探,还没等到他表达心意,李冉乐就像蒲公英一样飘走了。 李冉乐如同黑夜里的月光照亮他的整个青春,是最耀眼的且无可替代的。 对于李冉乐来说高军峰是她永远的温室,供她躲避外面的风雨,也呵护着她内心的小脆弱。 (青梅竹马,互相治愈,快乐he)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31 08:00:02 http://vkdisloew.com/post/3564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