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个既漂亮,聪明又有钱的年轻姑娘,由于具有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禁有点随心所欲,她自己打定主意不结婚,却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结果闹出了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爱玛虽然没给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她最后却坠入了情网,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跟另外两对青年男女一起,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不是每一个拥有巨大财富的女孩都能表现得像一个公主。但本书的主人公萨拉却做到了,她天生谦恭有礼不卑不亢,纯真和善,不谙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这使她拥有了真正的公主气质。即使在贫穷甚至沦为厨房使女的时候,她也没有自惭形秽。反而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本书讲述了一个渔夫的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他再遭到一条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而在老圣地亚哥出海的日子里……
本书是十七世纪法国著名哲人帕斯卡尔的哲理散文集,与《蒙田随笔集》、《培根论人生》两部巨著并称为欧洲近代哲理散文三大经典,四百年来畅销世界各地,被译成几乎所有文字。本书作者在本书中,以其特有的提示矛盾的方法,反复阐述了人在无限大与无限小两个极限之间的对立悖反,论证了人既崇高伟大又十分软弱无力的这一悖论,天才地提示了人因思想而伟大这一动人主题。
王粲(177~217),汉魏间诗人。建安七子之一。字仲宣。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金乡县)人。
步步惊魂系列之遗失的五官——她恣意扼杀襁褓里的婴儿;她把眼珠子缝在风筝上;她嗜好剥掉别人的脸皮编脸谱;她也时常幻想葬礼上躺在棺椁里的正是自己......她是精神病院的常客,也是正常人。她到底是谁?又有着怎样的秘密?
约翰·多恩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著名的诗人。他极具诗歌天赋,开创了玄学派,从此掀起了一股新的诗歌浪潮。他本人所作新颖,深刻。他的出人意料的比喻令人吃惊之余深为叹服。他多变的格律,口语化诗体使人耳目一新。总之在诗歌创作中,约翰·多恩形成了一系列属于他自己的诗歌特色。
弥尔顿(JohnMilton,1608—1674)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三百年来,他像莎士比亚,一直受到毁誉参半的评论和判断,终于被肯定下来,被称为伟大的诗人……
我这次大概就是这样,我怎么想不起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了呢?好象跟歌名有关联……苏拉?‘跟我说,苏拉。’苏拉,苏拉,有点象,会不会是迈拉,‘啊,迈拉,我的爱全献给你。’嗯,好象是。‘我梦见住在大理石宫殿里, ’诺玛?还是我想的是玛丽塔娜呢?诺玛——诺玛·芮斯德立克。对了,没错儿。她接着又文不对题地加了一句:她是第三个女孩。
小窗幽记,一名醉古堂剑扫。存七卷,格言警句类小品文。 (明)陆绍珩著(约1624年前后在世):生平不详。明天启年间曾流寓北京。编撰有《醉古堂剑扫》。 全书分十二类:醒、情、峭、灵、素、景、韵、寄、绮、豪、法、倩。
本书是描写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一桩公案。主人翁十三妹,因父亲遭朝廷大员纪献唐杀害(纪献唐为年羹尧的化名)。十三妹无处伸冤,只好带着母亲浪迹天涯。途中遇到安骥与张金凤,结为好友。还来不及为父亲报仇,却听说仇家纪献唐已获罪遭诛。经张金凤与众人的撮合,十三妹嫁给安骥。书中一方面暴露官场文化的黑暗,又道尽科举文化的丑态,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写实侠义小说。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
一对男女的尸体惊现香椎海边,看似殉情自杀。负责处理此案的警官鸟饲重太郎及三原纪一层层推理,却发现案情关联政府官员、关联官商商勾结,警方面临空前的压力……
《易经》讲的是人谋,不是神谋、鬼谋。整部作品始终贯穿着人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思想观念,认为人的品德修养,人的主观努力可以逢凶化吉,促使事物发生变化,相信人谋在改造环境,促使事物转化时所起到的作用。
梁遇春的内省个性造成他散文笔调的“内视”特色。他的小品像一个人扯不断的思绪,散布开来,不在任何一处逗留过久,互相勾搭,连绵,文字是水一样流动的。我国的古典散文每一次挣脱“载道”束缚而转向“言志”,也都讲究抒发个人性灵,但大半是寄情的,你梁这类充分外露心迹的散文,是对我们文学的一个合理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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