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渡劫的不是人类,而是兽类?灵兽之尊渡劫的消息轰动暗月城,北辰只要获取它的元神作为守护兽,就可以带领云海宗制霸一方!作为天选之子,灵兽之尊不该归他?不,他竟然被一只连妖兽元神都不如的巨蛋选中!“云海宗不可一世的少宗主,要转行做蛋炒饭?”“辰儿,两位长老非要将你逐出宗门,为父无能为力。”“混账北辰,你的娇妻柔儿就让我来照顾吧!”。。。。。作为天选之子的北辰,不断受人排挤,地位一落千丈。可他凭二十级灵力就灭掉了三十级的二长老?竟然也打败了用圣兽元神作为守护兽的暗月城城主!还建立起了紫灵大陆屈指可数的强横宗门?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世间能让北辰焦头烂额的事,只剩下守护兽的进阶了啊!求求你,不要再进阶了!
从校园到都市,从白月光到意难平,从美好生活到厌倦
【叮!恭喜宿主绑定玄幻技能系统!完成任务即可加持一种技能!】 林盛以为在做梦,最近看这种小说多了,总幻想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系统。 好运终于降临了吗? 【请问宿主是否要激活?】 当然了,傻子才不要! “激活!”他毫不犹豫,0.01秒的时间就给出了答案(◦˙▽˙◦) 万一晚了这人工智能去找别人绑定了,他不是亏大了! 【程序启动中……叮!绑定成功!恭喜宿主获得新人福利一份,是否要抽取?】 “要!”这次0.005秒。 【抽取中……新人福利赠送宿主一双火眼金睛,请问宿主是否要放弃?】 “要!”……0.004秒! ……什么?你玩我! 林盛炸毛了, 【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呵呵】 # *’☆&℃$︿★? 果然是人工智能啊,还带玩人的!
梁安,一个穿越人且看他的传奇人生吧
史上最强妖王因为无聊,开始在各个大陆收弟子。 大弟子:我成为了这个世界的最强者,但是我师傅能单手拿捏我。 二弟子:我师傅是我见过最强的妖没有之一。
"李少爷,我们已经找到了李寻欢的下落,他正在城东郊外一栋废弃的工厂里。""好,我马上赶到。"李沐挂掉电话,对唐若悠说道:"若悠,我要去找寻欢,我不知道他怎么惹到了黑龙帮,但黑龙帮在边塞城是出了名的混蛋,他们干什么坏事,都是一些亡命之徒,而我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会对我下杀手,所以这段时间,你就留在边塞城吧,我把你安排在我房间的旁边。""为什么?我和你不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吗?我们应该共进退,难道你想抛下我?"唐若悠的语气很不满,这让李沐非常生气。
青春和你撞了个满怀,也恰恰有你,青春才更美好。热情开朗的少女vs慢热的美少男(大概就是这个设定吧)
李暖由二十一世纪米虫胎穿成田间小户家的长姐。爹爹老实巴交,娘是个能生的,一家子生活困难,姐弟几个面黄肌瘦,李暖表示压力大,没关系,一家子齐奋斗,努力赚钱养家。
百因必有果结果可以推出因由万千因由也对应不同结果但轮回过无数次,始终找不到解决的答案即使将自己置身于因果跳脱进轮回方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前世身为普通人的夜渊因被车撞死而获得了诸天至尊系统!迪迦世界里斩大古,融闪耀!斗罗世界里杀唐三,灭众神!斗破世界里焚萧炎,碎大帝!龙族世界里助明非,补遗憾!且看夜渊如何登临本源之境,揭系统奥秘!
一场意外让林韵,来到了斗罗大陆。武魂逆天。和宁荣荣走在一起。成神只要三部二十多章完结
一天,两个冤家在同一个校园里相见,发生了一系列搞笑的事情……等你来揭晓~ 这篇小说是我和另一个人一起写的,她在迷说里面也发了,她在迷说里面叫京冘,大家也可以去看,我们两个的内容会有些不同,但都是两个人一起完成的,希望大家不要介意,你们可以讨厌,但请你们不要诋毁,谢谢,但我可能不会按时更新,但京冘会一星期两更,内容肯定会有变化,不过过程是不会变的,最后谢谢大家能看到这里,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
“第一次遇见,我就陷进去了,所以你还想怎么躲。”“所以我是逃不掉了吗?”
一朝重生,她原本是末世的战神是最大指挥官,却被下属背叛致死。 重生在一个豪门千金秦桑的身上。 秦桑十四岁,有一个姐姐五个哥哥。 大姐是战部的#,军人。 大哥是总裁,二哥是医生,三个是黑客,四哥是演员,五哥无职业,学生算吗?
穿越平行世界,韩青原以为,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文娱流,快快乐乐的做一个文抄公。 突然间,校花的保镖上门,半路截杀,都市网文主角出没。 濒死之际,诸天万界聊天群降临。 危机关头,韩青直接把校花的保镖,塞进聊天群红包之中,发送出去。 叮,全知全能赵大仙(群主)领取红包…… 叮,聊天群提示,群主已死亡。 就这样,韩青霸占聊天群,成为新一任群主。 都市网文中,他是主角克星。 诸天万界里,他是逆天崛起的聊天群群主。 茅山九叔、倚天赵敏、僵约马小玲、仙剑赵灵儿…… 万千世界,群友汇聚,精彩无限,演绎不同人生。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25 00:49:46 http://vkdisloew.com/post/7090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