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寒星经历了背叛后,发现亲人离世的原因远比她想象的复杂,可就在她以为能送恶人入监时,竟被他们先一步下毒害死。发誓若有来世,一定会让他们付出代价。于是易寒星重活了。不过重活后的易寒星发现这一世和前一世有很多出入。比如她不再是天星集团的千金,而她早逝的母亲不仅活着,还与她的父亲并不认识,这一切的谜团一直在她脑中盘旋,等待她的解开。(因为发现这个是现下特别想写的,所以就替换了一下,反派这个之后再写吧!)本文名为:在星星坠落之前
一个来自蓝海行星的少年飞来横祸灵魂穿越到了一个新世界行星,啊,开局一穷二白,只有一条小白蛇魔兽,怎么存活下去嘛?
古代架空—1v1—bl—he 柏烨霖x顾释 阿霖大名柏烨霖,是个树灵,一颗活了上千年的桂花树。 周围村子看这棵树活了这么长时间寻思着不成仙也成精了,就给他修了座庙。 这庙也没起啥好名字,就叫桂花庙。 阿霖也不知道是管什么的,想抱孙子的,想发财的,考状元的,想遇个好姻缘的,都拜他。 久而久之,这地方就出名了,都说北安县这边有个神仙,拜啥都能成真。
这个世界名为灵域,又被称为修仙大陆。灵域开创之初被神明涌入过于浓厚的灵元,韵生了无穷无尽的生灵,导致法则膨胀,空间暴涨,灵域生灵的上限无限拔高。但也因此,修仙竞争更为激烈。就这样过了不知多少岁月从创世之初孕育万灵的开创纪年到初世之灵开始争夺灵光的深渊纪年再到初世之灵泯灭,陷入新生之灵的蛮荒纪年以及主角现在来到的这个修仙纪年。五百年前,人类的最强者登上了灵域的顶点,在灵域划分了一片人类保护区,人类文明这才开始稳定发展,渐渐成为了灵域的金字塔尖的一份子……
苏幽魂穿异界,身负反派系统。“呦,黑老人!今天不去钓几头神龙玩玩?”“咦,这不是莲华女帝吗?怎么衣服都没穿?等等....别动手....我光明正大走进来的,我没偷看你洗澡啊!”“哎呦,至化尊者,怎么鼻青脸肿的?哦,你老婆打的呀,那没事了....”苏幽坐在金苹果树下,看着咬牙切齿的生命女神,咧咧嘴:“去去去,不就啃你几颗果子吗!小气什么!"唉,今天,又是身为反派无聊的一天。
当人们的幻想化作真实,虚构出的噩梦也归于现实,噩梦丛生、厉鬼横行。刘尘本想表白女友汪俊梅却得了顶绿帽,一怒之下遭魔神夺舍,一校千百人皆化为狗。或许是天可怜见,刘尘意外之下获
“公爵今日又……”“混蛋!我没……唔唔!(混蛋!你敢禁我言!)”“如果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请收回我国王的身份,别让这俩倒霉孩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公爵大人又双叒叕……”“混蛋!!!”
看简介?小啦,格局小啦!理论上,你猜不到我的剧情发展。.......这个世界舆论纷纷:陈宁那小子,就是一个大魔头!这个世界官方很正直:对,你们说的没错,但是我们不承认。我们只知道他是我国战神!陈宁:暴力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可以解决制造问题的人啊!
少年楚铮从北荒之地走出,以手中一把长剑,踏上无上之境。
他本一外门弟子,因兄弟背叛,跌落凡尘,当觉醒的那一刻,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横扫一切天才,神皇大帝都要匍匐于我的脚下!
作为拉合尔大陆的大魔王,淮歌一向行事不羁,称王称霸,哪怕连教皇冠冕上的宝石,对她也不过是探囊取物。然而一觉醒来,淮歌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名叫“日行一善”的任务系统。于是堂堂大魔王要:变成锦鲤拯救饱受坎坷的小可怜。变成鬼怪游戏里的妖艳白莲花,却要对着一群鬼宣扬马克思主义变成大陆上被四处通缉的吸血鬼却要加入教廷,将圣光普照大陆。……然而任务做着做着,淮歌突然发现:乖乖巧巧喊姐姐的小可怜竟然变成了小狼狗。原本厌恶她的高级玩家们竟成了她的粉丝后援团……淮歌:“我是魔王,不是圣母!我不想做善事。”男主:“不,你想。”大魔王超会撩女主&每个世界随行的切片主神男主
什么?学霸都是高冷的吗?不不不,说不定只是单纯的社恐呢?什么?书呆子都是单纯的吗?不不不,说不定只是腹黑呢?如果要洛茫茫说,她印象中最深刻的人是谁,那非关一诺莫属了,毕竟……这个人可是一点都不要face啊!敬请期待《与你的囧萌时光》
上古时代的遗留者,亦是世间游离的孤魂……上古真神,两世人生,两世情缘……为红颜,一笑倾天下;为红颜,一怒动苍穹……都说大道无情,我因情入道,因情成就仙神!
为什么只是出个门就直接穿越了,这个黄皮耗子为什么这么熟悉。为什么我穿越之后居然还要参加考试。
女强爽文,女宠男1vs1 慕紫溪,她是慕家唯一继承人。 上辈子被所谓的爱情蒙蔽双眼,辜负了很多爱她的亲人和伙伴们...重生归来,这辈子她不需要什么爱情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后守护爱她的一切就是她重生的意义...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身后却多了个小尾巴呢...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28 09:02:55 http://vkdisloew.com/post/8353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