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王惨死,母后病逝,被追杀十二年,一心想复仇的皇女为了夺权骗了一只小狼妖签订共生契互换性别,变成皇子回到王都的“他”步步为营,势必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只是,为何贵族小姐看“他”的眼神热切难耐,而贵族公子看“她”的模样心动不已。 一不小心靠美色躺赢的女主:其实...我当初真的是想用脑子攻略富婆的。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男主是可爱纯情类型的小狼狗,雷点是男女主真的性别互换,男身女心这种,期间可以自由变换,最后女主夺权成功后会换回来。全文比较慢热,前期可能比较平淡,回到王都才开始爽起来。作者笔力不足,望请谅解。 腹黑狠辣假皇子VS单纯善良真狼妖
主角姜平作为一个长生不老的怪物剑客,却迟迟无法融入这个魔法世界,只能伪装在别人家中,作为一个“童养夫“,还是一个魔法天才的童养夫,不过,他很佛系的!但如果有人欺负他的亲人朋友,他可是会变得很恐怖的……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神话时代的剑术!
天才少女朱颖因一场意外,身穿到某国本土上,被人误以为是妖女,于是傀儡皇帝派摄政王斩杀妖女,行刑那天刚好是雷雨天,朱颖明白古代最信鬼神之说,于是借着打雷怒吼,你们这群蠢货,本座乃是上天派来拯救你们的仙女,你们胆敢对本座如此无礼!啊!天女饶命!朱颖本以为可以受人拥戴的过一生,可直到某天执掌权力的摄政王萧寒,要和她拜堂成亲,你 你别过来,我…我可是天女玷污天女会天打雷劈的!呵只有那些废物会信,什么天女,不过是天象而已……后来她要回去,她忘了自己是身穿便从城墙上跳了下去,换来的只是一具面容俱毁的尸体,和声声的嘶吼。
我听说....这世上有仙?可是呢,我好像不能成仙?那不好意思了那我只能……当一个人道神了并不是以人为道而成的封号而是人道当中的神如果你要问你是个什么神那我告诉你是以武通神!我要武炼诸仙,踏遍诸天!
毫无疑问,如果陆有匪再不努力修炼武道,除了能回去景山继承王位,继承千上万个山寨送来的供奉和美女,还有那几千里地以外,他还能有啥?对了!他没有投胎资格!
萌妹子开启全息游戏去小世界扮演各种大佬npc
意外穿越,成为清朝末年的最大败家子——徐富贵儿。 什么?马上要赌输所有财产? 什么?你们要独占徐家田地? ……别忘了,我才是最大反派!什么?还得穿成润土、骆驼祥子、孔乙己、阿Q???不穿就不能活着?
余幼时家贫,仍不知上进,贪玩误学,蹉跎人生二十有余,不禁潸然泪下,奈何花有重开日,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乡村爱情,征服,相爱十年,狂飙。
新人报道,多多关照魔道小公主流落在外,重回魔族之后继承皇位
白月光的杀伤力和后遗症,需要多久才可以完全治愈呢?也许只需要一段好的感情……再见吧,白月光,姐姐释怀了。
别人穿越有系统有金手指,标配都有个自动通晓外语的外挂在身。但当21世纪影片策划师夏染,看着水中倒映的五短身材,听着周围叽里呱啦的陌生语言,远处还有着明显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帐篷,她只能茫然地拍拍自己,是不是噩梦没醒。然而,她不知道的是,比起穿越到不熟悉的维京时代,比起要从头学习各种求生技能,比起动不动就要去和熊搏斗。最痛苦的是,当她好不容易磕磕绊绊地长大了,会见了一次隔壁国家的女王,突然察觉这女王名字我怎么这么耳熟?晚上睡到一半才想起,我叫啥,她叫啥,这这这....她她她......不就是金发王的奶奶么,那推算下来,未来我是金发王的?握草啊我是金发王她怨种老妈啊。以后她的老公会抢她房子,占她地,杀她全家,不放过,还让大儿和她双双暴毙在家中,只剩老舅艰难赚钱养外甥。外甥一朝才长大,喝酒染发不剃头,人到三十还中二,策马奔腾大金链,还青史留名杀马特,人送外号:维京葬爱家族王者——金发王!面对地狱的开局,绝望的未来,她能怎么办?当然是撸起袖子加油干,升官发财死老公,棍棒加身好大儿,自己翻身做女王咯!
许幼宜穿书了,与各位前辈不同的是,她被剧情控制了整整五年。五年时间里当着夫君的面,对着原书男主做尽了舔狗之事。“……”
【清穿+宫斗+崽崽多+灵泉+女主黑莲花】一朝穿越,齐心兰穿成了清宫的一个小宫女,这让齐心兰非常崩溃,毕竟宫里是个吃人的地方,而且还是清宫。这无疑不让齐心兰想向上爬,毕竟她还是想在这吃人的后宫过好一点。而且,她在现代的娱乐圈都能混得风生水起,她不信在这儿还能混不起来。
宇宙之大无人可知,而宇宙中的生存世界也无人可知,这无疑少了许多乐趣。而陈萧在一老头的强制帮助下,有幸得以看见这宇宙的众多世界。一个对世事不感兴趣却得以看见更多精彩世界的幸运儿,是会继续毫无兴趣的生存还是探寻他令人着迷的宇宙之谜?
为什么天黑走夜路也会穿越?有没有搞错?身穿后成为一无所有的流民,还是个文盲怎么办?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1-04 13:20:55 http://vkdisloew.com/post/9639465.html